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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各界热议信托话题

发布时间:2018-08-29 14:16:34   浏览数:45  

一周重点关注:

 

● 国常会:适当提高贷存比指标容忍度 支持小微企业贷款

● 央行或将取消监管多省的9家分行 并重建省级监管体系

● 全国首家金融法院在沪成立 审级定位于中级法院

● 发改委项目批复提速 基建投资再发力

● 银保监会:取消中资银行和资管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 继北上深杭之后,广州也已全面暂停私募注册

● 中保资协:66家保险公司有意设立资管机构

● 信托公司资管新规过渡期指导意见下发

● 多地暂停新增地产信托报备 窗口指导分两种版本

● 官方首次界定家族信托,门槛1000万不适用资管新规

● 信托严监管来袭 今年来信托业已收18张罚单

● 慈善信托增速回落:受压资金来源和税收政策

● 各界热议信托过渡期《资管新规》(37号文)

●【干货】慈善信托的祛魅与专业化


一、财经视点

 

■ 国常会:适当提高贷存比指标容忍度 支持小微企业贷款

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推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措施,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降低融资成本,会议要求适当提高贷存比指标容忍度,支持小微企业贷款。会议要求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不搞"大水漫灌",注重精准施策,着力疏通政策传导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贷款,降低融资成本。

 

■ 央行或将取消监管多省的9家分行 并重建省级监管体系

据援引多方消息来源报道称,中国央行将取消分别监管多个省份的九家分行,并正式重建省级监管体系。央行网站显示,九家分行为上海分行、天津分行、沈阳分行、南京分行、济南分行、武汉分行、广州分行、成都分行、西安分行。

 

■ 全国首家金融法院在沪成立 审级定位于中级法院

全国首家金融法院——上海金融法院20日正式挂牌成立,21日上海金融法院官方网站也正式上线。据悉,上海金融法院的管辖范围为上海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证券、期货、信托等金融民商事纠纷,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以上海市辖区内金融监管机构为被告的涉金融行政案件,以住所地在上海市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为被告或者第三人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等。

点评:

有两点意义,一是可以让金融审判更加专业,二是对全国金融审判起到示范性意义。

 

■ 新一轮民资开放蓄势待发 PPP条例年底出台

今年以来,促进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密集发布,特别是进入下半年,加快补短板成为主旋律,民间投资被寄予厚望,向民资开放重点领域不断扩容。而在激发民间投资过程中,PPP一直是业内关注的热点。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2018年底前制定出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条例。

 

■ 地方债风险权重或降至零 将释放3万亿元信贷空间

有消息称,监管正在酝酿将地方债风险权重从20%调降至零。有分析人士认为,这将显著提升地方债吸引力,银行将会增加地方债的投资总量。业内人士认为,如果地方债风险权重调整为0,将释放较大的商业银行资本金占用,可进一步用于信贷投放或者信用债配置,有助于宽信用的传导。

 

■ 发改委项目批复提速 基建投资再发力

近期,基建项目审批提速迹象显现。据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7月,发改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7个,总投资776.9亿元。曾一度停滞的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审批近期开始重启。而广东、湖北、青海、福建等地也推出基建补短板工程包及投资计划。

点评:

目前基建投资增速见底,伴随着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资金到位,基建投资将迎来边际改善,会呈现月度回升势头,预期下半年基建增速将回升到8%-10%左右。

 

二、同业新闻

 

■ 银保监会:取消中资银行和资管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据银保监会网站消息,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政策精神,推动已宣布的扩大银行业开放举措尽快落地,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取消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实施内外资一致的股权投资比例规则,持续推进外资投资便利化。

 

■ 继北上深杭之后,广州也已全面暂停私募注册

8月22日早上,一则消息震撼了私募圈: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全面暂停私募基金机构的工商注册登记,具体放开注册时间待定。至此,北上广深杭彻底关上私募的大门。值得一提的是,虽然私募注册暂停,但可以前置审批。业内人士认为,私募暂停注册背后,可以说与近期私募机构爆雷、失联现象有关。

 

■ 中银协与中基协会商 私募基金托管行有望不再跑路

近日,中银协和中基协的相关部门负责人终于坐在一起,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双方法律部门取得高度共识,一致表示将就阜兴事件的后续处理加强沟通,在回归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统一认识,消除分歧,督促托管银行依法承担责任,携手做好后续工作。

点评: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出现像阜兴集团失联或跑路的情况下,私募基金托管行将按照合同要求,承担起相关责任,而不再出现一味推卸,相当于跟着“跑路”的现象。

 

■ 中保资协:66家保险公司有意设立资管机构

日前,中保资协对169家保险公司、32家保险资管机构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77%的保险公司已成立或有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意愿。其中,有61家保险公司以直接或间接形式发起设立了24家保险资管公司;66家保险公司有意愿设立保险资管公司。有24%的保险公司已设立首席投资官机制。对保险资管机构人员情况的调研显示,保险资管机构人数主要集中在100至300人之间;投资人员占比最高,运营、风控、管理服务其次。

 

■ 上半年募投规模双降 VC/PE行业进入调整期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最新披露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7月底,今年1-7月,股权和创投私募平均月增长规模约为1700亿元,较去年月平均增长规模2000亿元左右有所下降。就6月份来看,股权和创投私募的增速回落更为明显。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6月底,已备案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59万只,基金规模7.20万亿元,较上月增加496.28亿元,增长0.69%;创业投资基金5693只,基金规模0.75万亿元,较上月增加101.84亿元,增长1.38%。6月合计新增规模不足600亿元。

 

三、信托动态

 

■ 信托公司资管新规过渡期指导意见下发 未提“善意通道”

据第一财经消息,接近监管人士确认,信托公司《资管新规》过渡期指导意见已下发至各地银监局。《指导意见》主要重申了规范资管业务,加强对过渡期整改的监管,防范风险,但最终下发的版本未提“善意”这个词。

 

■ 多地暂停新增地产信托报备 窗口指导分两种版本

8月20日有媒体称,福建、浙江、江苏、上海等地银监局发文暂停新增地产信托的报备,已过审的信托可发行。经部分媒体核实,福建、浙江、陕西、天津自上周开始陆续接到了窗口指导,北京目前尚无强制性要求。据了解,个别公司收到窗口指导要求暂停全部房地产业务,业内人士普遍将此事理解为监管部门的对个别公司采取的“暂时措施”;另有部分公司收到口头通知要求谨慎从事房地产信托业务,并未要求暂停全部房地产信托业务。

 

■ 信托公司整改计划需9月15日前报送属地银监局

据媒体《界面》报道,信托公司《资管新规》过渡期指导意见要求,信托公司要对不符合《指导意见》的信托产品全面摸底排查,按照产品逐笔建立台账,自助有序确定整改计划。信托公司整改计划将2018年9月15日前报送属地银监局。属地银监局逐一审核后,将于2018年9月30日前报送银保监会信托部。

 

■ 官方首次界定家族信托,门槛1000万不适用资管新规

银保监会日前下发《信托部关于加强管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简称“37号文”),要求各银监局信托监管相关处室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强信托业务及创新产品监管。“37号文”明确公益信托、家族信托不适用资管新规,并明确定义什么是家族信托,要点包括:(1)首先委托人必须是单一个人或单个家庭,传统的集合资金信托不符合家族信托定义;(2)其次家族信托金额或价值不低于1000万;(3)不得为纯自益信托,受益人必须包括委托人在内的家庭成员;(4)兼具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职能,不能仅仅为了理财,也就是家族信托可以是纯资金信托,只要加入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教育、公益慈善等实务管理元素即可。

 

■ 信托严监管来袭 今年来信托业已收18张罚单

据银监会网站统计,截至8月24日,今年以来信托机构一共收到了来自银监局和央行的18张罚单,罚款金额从5万元到60万元不等,涉及中原信托、平安信托、安信信托、天津信托等13家信托机构,合计罚金达615万元。其中,天津信托收到3张罚单,中原信托、万向信托和厦门国际信托均收到2张罚单。

 

■ 中信信托成功分销首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8月21日,中信信托成功参与分销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中信信托表示,本期中票的发行,是方正集团自2014年11月份以来首次回归银行间公募市场,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给予AAA的信用等级,实际发行额12亿元,期限3年,票面利率6.10%。

 

■ 中江信托金鹤287号前景蒙尘 担保人因经营困难债券违约

8月21日,中债登官网显示,无锡五洲国际装饰城有限公司发行的“16锡洲01”本应于2018年8月20日偿付回售的本金和利息,但因公司经营困难无力按期偿付。此次事涉的无锡五洲正是金鹤287号的担保人,也是该信托计划借款人的间接持股股东。中江信托官网显示,金鹤287号总规模为1.8亿元,期限分别为12个月、18个月、24个月。目前,该信托计划中,3月末发生兑付风波的一年期3000万元信托资金已完成兑付,截至2018年7月10日,存续信托规模1.5亿元。

 

■ 银保监会批复华宸信托股权变更

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同意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华宸信托36.50%股权。受让后,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华宸信托36.50%股权。

 

四、市场观察

 

■ 慈善信托增速回落:受压资金来源和税收政策

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数据显示,2018年前7个月,有25个慈善信托备案,这一数字少于2017年下半年的34个。另外,与动辄亿元的其他类型信托相比,迄今已备案的92个慈善信托平均规模较小,仅为1000万元左右。

主要观点:

慈善信托在国内还处在初级阶段,社会和热心慈善机构、个人对以信托方式做慈善还有个认知和接受的过程。慈善信托资金来源有限因素比较复杂。比如慈善不通过信托方式也能做,可以直接捐钱给慈善组织,或者直接捐赠。

以非货币财产设立慈善信托存在两个方面的障碍。一方面是因为中国尚未建立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以不动产、股权等非货币财产设立信托尚无明确的信托登记办法,无法有效实现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风险隔离;另一方面,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尚未推出,涉及以非货币财产设立慈善信托的税收优惠政策更无从谈起。

税收优惠是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税收优惠问题是目前阻碍慈善信托发展的主要问题。虽然《慈善信托管理办法》四十四条规定了慈善信托的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但具体方案仍有待出台。

 

■ 各界热议信托过渡期《资管新规》(37号文)

8月17日银保监会下发《信托部关于加强管产管理业务过渡期内信托监管工作的通知》(信托函【2018】37号,下称37号文),要求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强信托业务及创新产品监管。文中对信托通道业务“要区别对待”,但文中未提及“善意、恶意”通道划分;过渡期信托公司可以发行存量老产品对接,但不得再发行或存续违反资管新规的信托产品。还突出了存量产品整改的风险控制。文中还要求各银监局督促不符合资管新规要求的存量信托产品摸底排查。

业内观点:

37号文通道业务的再强调,没有出现“善意通道业务”,而是强调了支持符合监管要求的事务管理信托业务发展,这与资管新规的内在精神是一致的,只是资管新规强调了资管产品嵌套情况下,受托人要进行主动管理。与年初的完全暂停通道业务的监管态度相比,有一定缓和,有利于部分恢复通道信托业务,进而疏通货币政策。

信托公司资金信托将会受到更加严格的监管,家族信托、财产权信托等得到监管大力支持,也符合监管鼓励信托公司回归本源的倡导,信托公司需要重视资金信托、家族信托、财产权信托的均衡发展,更加注重发挥信托制度优势,服务高净值客户,服务实体经济,提升发展质量,适应资管新时代的大趋势。

根据37号文,未来对于财产权信托的界定可以大体上分为:一般的财产权信托和ABS交易中的财产权信托,前者将适用资管新规的要求,后者则依据资产支持证券的相关规定执行,这也是上文提及的“资产新规下的极少数例外情形”。

一个有趣的产品是事务管理类信托。虽然37号文回避了事务管理类信托的定义,但是根据资管新规对于资管业务的定义,进行反向推理,我认为有两点会逐步明确:信托产品是否以投资为主要目的,将是区分事务管理类信托和资产管理类信托产品的标准,有基于此,或不会将传统的信托通道业务直接等同于事务管理类信托。

此次针对信托业务的通知与资管新规一脉相承,与《银行理财》《私募理财》等规则共同组成配套细则的体系。强调了严格落实资管新规的要求,统一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标准。根据资管新规的要求,对于通道业务、存量业务的整改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同时坚持破刚兑、除嵌套、降杠杆、控非标的政策方向。

 

■ 一周信托、资管产品发行及成立情况

信托:

从成立情况来看,本周成立市场突飞猛进,成立规模较上周相比呈现强势回升,市场行情呈现明显升温走势。其中,本周成立数量与成立规模呈现截然不同走势,成立数量较上周相比减少了18款,而成立规模却较上周环比明显大涨了近一倍,且向上奋力一跃突破了150亿元大关口。本周由陆家嘴信托成立的“招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融资规模高达29.69亿元,为本周成立规模最大的产品,投资方式为权益投资,投向金融领域。

从发行情况来看,本周发行市场继往开来,发行规模继续保持前期良好趋势稳居于高水平线上,市场行情呈现持续向好。其中,发行数量与发行规模走势有所不同,本周发行数量较上周相比减少了12款,但发行规模却较上周环比小幅上涨了1.49%,且再次向上突破了300亿元大关口。由此可以看出近期发行市场行情走势变化幅度趋于平缓。从发行的信托产品投资领域来看,金融领域26.98亿元,工商企业领域33.2亿元,房地产领域规模169.81亿元,基础产业领域66.99亿元。

资管:

从成立情况来看,本周成立市场跌落谷底。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本周基金子公司产品成立数量仅为2款,较上周下降6款;成立规模3.3亿元,环比下降40.22%。当前监管部门对于备案产品的信息采用最严格标准,产品从发行到备案时间明显增长,同时也存在较多产品难以备案获批。

从发行情况来看,本周发行市场小幅下跌。据公开资料不完全统计,本周产品发行数量为9款,较上周减少3款,发行规模为5.9亿元,较上周下降1.1亿元。在监管部门严格要求去通道、去杠杆的背景下,产品发行市场持续低位运行,短期内难以回到资管新规发布前的水平。

 

五、干货推荐

 

■ 慈善信托的祛魅与专业化

 

著名媒体人王志安针对小凤雅事件,对一些志愿者和公益组织的行为进行了批判,也阐述了慈善行为“祛魅”的观点。作为社会责任的重要履行者与慈善信托的核心参与者,信托公司在开展慈善事业之时也需特别注意,下面作者不揣冒昧,站在“巨人”王志安的肩上,对慈善信托的“祛魅”,做一些阐述。

相比志愿者和公益组织的良莠不齐,信托公司从整体上看是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与道德水平的,而且由于监管机构和股东的监管和激励,在慈善行为几乎不可能出现类似于小凤雅事件的重大错误。但是,只有慈善信托才能够作为信托公司推动慈善事业的最佳手段吗?信托公司合理运用慈善信托的前提条件是什么?只有这两个问题得到恰当的解决,慈善信托才真正能够成为信托公司扶危济困的利器。

首先,需要解释“祛魅”这个术语,通俗来讲,“祛魅”是指对于科学和知识的神秘性、神圣性、魅惑力的消解。再下里巴人一些就是“解high”,没觉得某个物品多牛、多神圣、多了不起。

比如,有一些信托公司成立的慈善信托规模仅1万元,成立这些规模过小的慈善信托真能够扶危济困吗?信托目的真有这么神圣吗?作者掌握资料有限不敢妄加评判。如果有人批评这些信托公司,可能会有人站出来辩护,不管怎么说,这些信托公司的出发点是好的,他们毕竟在做慈善,他们也挺不容易的,而且这种创新业务“费力不讨好”,如果因为搞小规模的慈善信托招致如此严厉的批评,信托公司的从业人员都会寒了心,今后谁还愿意做慈善信托?

这种基于道德标准的评价我不赞成。“道德不是人的自然本质固有的‘善良意志’,而是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上的思想关系,是一种特殊的社意识形态或上层建筑.它作为思想关系,就其一般本质而言,是对社会物质关系的反映,是由社会物质条件特别是经济关系所决定并为其服务的社会意识形式”,即是说,评价一个慈善信托“好”抑或“不好”不能仅仅从道德层面上看,而是要结合诸多因素综合考量。

那么如何开展真正“好”的慈善信托呢?我认为首先从观念上,慈善信托要要祛魅,或者至少说要“防魅”,慈善信托就是信托公司多种业务中的一种,和为投资者创造收益的房地产信托、证券投资信托等模式相比并没有什么道德上的优越性。

而按照现代慈善的自身逻辑,要求其必须建构一套有效的监督和评价机制。由于信托公司是在拿委托人的资产来帮助他人,它的行为必须接受最严格的监督和审核,慈善信托的效果也应经过科学的评估体系的考验,公众有权利要求这些钱花的足够有价值和足够有效率。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将慈善信托祛魅,拒绝用道德标准去评价一个慈善信托,并建立起一套技术评价标准。

技术化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面这些:

慈善信托有无操作规范和约束机制,和适宜的协调机制。在慈善信托工作的推进过程中,信托公司、慈善组织、当地政府和受帮扶群众之间必然产生或者公开或者隐蔽的矛盾,有矛盾很正常。在工作的推进中需要评估,这些矛盾,哪些是制度本身不合理导致的,哪些是双方观念不同导致的。如果是前者,是否需要对最开始的协议进行修改,并评估这种调整是否会引发其他的风险;如果是后者,需要进行合理的沟通。总而言之,要坚守程序正义。

救助失败后是否有问责机制和总结机制。慈善信托是有信托目的的,如果未达到预期目标,就要提出问题,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本身目标设置过高,还是操作中出现了问题,抑或是该慈善信托与其他帮扶方式相比不具有太高的执行价值。在慈善信托结束后,必须通过评估体系的检验,绝对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做好事嘛!差不多就行了~”

因此,需要构建一整套评估体系,经过初步的不够成熟的构想,至少应该有横向比较和纵向比较两种模式,比如对于同一个受益人,慈善信托与相同规模的慈善基金、慈善捐款等相比,是否有明显的优势,在同等量的资金投入下,产生的效益是多少?帮扶无效的期望是多少?等等。这种评价体系应该在事前进行估计,在事后进行检验,不断纠偏。纵向比较则是以时间线为标准,在慈善信托成立后一段时间,判断受助人的生活有是否良好的改善,例如可以将某地贫困县的生活水平的改善与临近州县进行平行比较。这两种评价体系应该交替使用,根据不同情况赋予不同的权重。

需要强调的是,对慈善信托相关人员也没有必要求全责备,毕竟作为一种新兴的业务,出现问题是很正常的,还是要加强鼓励,关键在于要正视问题,切忌文过饰非。

现在的人们,往往感情用事,喜欢用基于道德标准的评价体系,毕竟道德评价很容易煽情,简单地评价“好”与“不好”也很简单明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满足心理上的效用。但我和王志安一样,个人坚持遵循后一个标准,我认为,只有运用祛魅化的技术标准,才能分辨有效的或无效的慈善信托,真正规范慈善信托的发展。

至于如何祛魅,关键在于正确地移植西方的衡平观念,之后的文章,将首先从中国古代文化和西方衡平观念的辨析谈起,论述如何客观而有效地向大众宣传信托。